废除消费税可行吗?

希望联盟在2018年替代预算案宣布会废除消费税(GST)之后,引起舆论纷纷,有的人认为这项主张不负责任和不切实际。针对所引起的质问及争议,以下回应将一一回答及解释。争议性一:中小企业在实施消费税系统方面已花费数百万令吉,一旦我们废除消费税后,这些钱难道不久付诸东流?

答辩一:我们不会废除整个消费税系统。所有在销售税(SST)时未被征税的项目,其税率将归为零。所有在销售税(SST)时期被征税的物品,则会在生产的时间点上,被继续征收同样的税率。简而言之,我们将利用现有的消费税系统来征收与销售税相关的税务。

争议二:与其宣称废除消费税,为什么不直接说将会把消费税归零?答辩二:大多数大马人不知道“消费税归零”的真正含义,或零税务对比免税货品之间的差别。对消费者的影响是,他们将再也无需缴付消费税,因此与废除消费税的主张无异。争议三:消费税被废除后,商品和服务是否会降价?在2015年和1016年的消费税阶段性实施期间,国内商品价格是不是含税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否居高不下呢?

答辩三:当我们成功废除消费税后,消费税将预期价格下降。即便零销售商不将价格减少6%,零售商之间也会为了吸引顾客光顾而互相竞争和至少提供一些折扣。废除消费税整体而言对价格生产下行压力。此外,通过减少税收(恢复销售税制度),我们也直接和间接地把钱还给消费者和中小企业,这会对经济产生健康的乘数效应。

争议四:但是消费税并非真正具备累退的性质,因为许多商品已经免税或零税率!答辩四:首先,许多基本商品和服务不被列入消费税名单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列如,政府曾说银行服务是免消费税。但事实上,无论你在网上转账给朋友或你的员工,都必须按照金融交易的成本支付6%消费税。

如果你使用MEPS提款机提款时被征收费用,你被征收的费用上需另缴6%消费税。许多诸如此类的项目中,很多人民认为不需要缴交消费税的环节,实际上都必需还很多消费税。其次,仅有一件商品免税,并不意味着该商品的价格不会再消费税实施后起价。举例,即使住宅式房屋是免税,但这仅意味着发展商不能再产业的最终价格上征收6%的消费税,其建造成本如建筑材料及专业服务费用仍须征收消费税。

这意味着消费税的成本将隐含在最终产业价格。如果由价格管制的情况下,消费税就算不能转嫁给消费者,其他人也必然需承担该成本。举例,公共交通如德士费无需缴付消费税。这意味着德士司机(很大可能)必须承担因为消费税所增加的成本,或他们的德士司机(可能性较低)需要承担这些成本。

争议五:我们主张废除消费税,只会让人民和企业更容易避税?答辩五:我们仍然会使用现有的消费税系统,却将会根据销售税时代的征税制度。因此,本来可以提高税收透明的税收系统将继续保留。同时,实施消费税并不能保证能减少非法资金流出国外(避税的另一种形式)。马来西亚被一所非营利的研究机构全球金融诚信机构(GFI)评为全球非法资金外流第5高的国家。前5名的另外3个国家分别是俄罗斯,墨西哥和中国,都有实施消费税或增值税。

因此,减少这些非法资金的流动,所需要德士一个致力于透明施政和不受贪图私利独裁统治政府,尤其是涉及数十亿令吉非法资金流动的个人银行账户。一些评论人也认为,征收消费税将减少大企业通过在低税率隐匿他们的利润来逃税的可能性。尽管爱尔兰施加23%的增值税,但其12.5%的低企业税仍然吸引了许多跨国公司将利润隐匿和转移该国。

欧盟一直努力钳制这些从低税率国家获得企业税减免的做法,但这是归功于欧盟拥有法律效率的制度框架,而非消费税的存在。然而,东盟并没有这样的制度框架,比如,如果大马政府油有朝一日对在新加坡隐匿利润(由于相对低于17%公司税率)的马来西亚企业采取行动,我反而会感到很惊讶。争议六:消费税扩大税收基本盘,如果我们废除消费税,就意味着缩小税基。

答辩六:老实说,与个人所得税相比,消费税的确能通过向大多数人民征税来扩大税基。全国只有15%至20%的工作人士赚取足够收入以缴付个人所得税,反而,每个人都必须在消费,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支付消费税。但这也是为何消费税属于累退性质主要原因,因为它将税收负担由那些有资格纳税的人数富裕人口,转移到收入不足以缴交所得税的多数人口。

即便如此,在马来西亚的情况而言,实施消费税能将扩大税基的说法不完全准确。理论上,实施消费税和降低个人所得税,应该会减少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得的整体收入的百分比。相反的,我国通过个人所得税所征收的总收入的百分比,已经以2014年的11.1%(实施消费税前)上升到2018年预计总收入的13.4%。尽管对于那些年收入2万至7万令吉的人士的个人所得税已下降了2%。在2017年和2018年,

国家预计从个人所得税所获得的收入总额将从301亿令吉增加到322亿令吉,增长幅度高达7%。尽管这部分的增长可能是包含2018年工资调整和年终奖金的增加,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内陆税收局会将采取更积极的策略来追讨个人退税,以及派遣更多税务官员(根据2017年10月30日在The Edge财经日报所报道)上门讨税。

有评论人也认为,实施消费税将允许我们对那些大量消费,尤其是购买奢侈品人士征税。他所举出的这个安列中,实施消费税将能够让政府从销售价值超过1亿令吉钻石戒指的交易中上,征收超过600万令吉。或许他忘了,如果这颗钻石戒指(和其他类似的奢侈品)购自海外,那么马来西亚政府将无法从钻戒中征收消费税。争议七:实施消费税是政府提高收入的有效管道?

答辩七:这就是为什么希望联盟承诺废除消费税的主因。在经济困难时期,政府为了纾困和花钱大搞大型基设而被迫提高收入时,最简单方法是提高消费税,而不是在其他方面削减开支。通过实施消费税来提高政府收入,尤其会对穷人产生不利影响。因为他们是受商品忽涨影像最大的人群。举例,如果在赢得了第14届大选后,国阵政府被迫通过提高消费税来增加国家收入,以便替一马公司纾困或为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ECRL)项目买单,想必大家都不会感到惊讶吧?

争议八:可是全世界共超过100个国家已经实施了消费税,你又怎么看?答辩八:针对已经实施某种形式增值税(如消费税)的国家而言,大致上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种类型是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大多数人口都拥有足够的收入来缴交所得税,将税收负担从纳税人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并不会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因为它们的人民总体上有不足够的能力来承担增值税的成本。可是,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而言,

它们的税收系统太薄弱,无法从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中征收可观的收入,因此,实施消费税变成相对成国家改善税制的另一种途径,也是增加国家收入的必要手段。在能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口比例方面,马来西亚显然还不够富裕,因此不能被归类为发达国家。但是很幸运的,我们的内陆税收局和海关拥有推迟实施消费税的选择空间,直到国家达到发达经济的地位。在实施消费税以前,政府的财务状况相对健全,因此我们没理由认为新政府在致力减少浪费和遏制贪腐活动的努力下,会因为没有消费税而无法生存。

争议九:大多数税务专家和经济学家都认为实施消费税是一件好事,他们都错了吗?答辩九:大部分税务专家都是来自普华永道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他们都能从实施消费税中获益,尤其是在税务咨询和审计等方面的业务。由于他们能在财务中获益,他们不太可能会反对消费税的政策。大多数经济学家都遵循一般有关税收的传统经济学理论,

部分理论在上段中已强调。与其他形式的税收相比,消费税是一种基础更广泛,效率更高的税收制度。但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没有触及贪腐对政府财政所产生的影响,除了提到贪腐会对国家经济和财政所产生的影响,除了提到贪腐对国家经济和财政不好之处,传统经济理论在这部分的着墨不多。到底贪腐对经济的具体影响是多少?

经济学家是否曾预估,通过减少贪污和政府的浪费,我们能节省多少开销?我未曾听闻,至少在马来西亚没这回事。值得注意的是,税务专家和经济学家很大可能都属于上层20%的收入群体,因此不太可能像低于群体(B40)一样,感受到实施消费税所带来的冲击。争议十:由于财政收入缺口太大,我们无法承担撤除消费税的代价?答辩十:我们已经在希盟的替代预算案中展示,我们能通过减少浪费和贪腐,节省高达200亿令吉的开销,这足以弥补因撤除消费税和恢复销售税而导致2亿5千万令吉的财政收入缺口。

第11大马计划是个纸牌屋

我之前指出,首相纳吉的第11大马计划从根本上就是有缺陷的,因为它是建立在对家庭收入、就业数据和其他经济指标的误导性假设之上。马达经济学家李活安博士也指出,政府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成长目标及本地居民收入(GNI)预测存在有瑕疵。更多的政府开销; 第11大马计化中的政府开销预计将会增加,接踵而来的大型项目如包括泛婆罗洲高速大道计划、运输系统、治水计划、房屋计划以及其他及建设计划如霹雳州的排水道计划,边加兰油气计划等。

政府服务作为经济活动预计,将会是2016至2020期间,以6.3%的速度增长。在2010年,政府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7.8%,而这个数据在2014年则上升至8.8%,并估计在2020年达到9%。而首相亦预计未来5年内地国内生产总值成长率为5%至6%,公务员薪酬预计将增长6.7%,这是在第11大马计划下地另一个指标,我们可预估政府的规模将扩大。但是,这一切都可行吗?

唯有政府收入稳健,以及政府理所当然的预期更高的收入下,第11大马计划才行得通。然而,这样的预测却因3个因素而显得不切实际,那就是国油收入锐减,消费税收入的减少,及比预. 国油收入减少;当汽油产业面临历史性的放缓时,国油在2015年第一季的收入相比2014年同期锐减了29%,政府也预计国油在2015年的股息扣除10%,尽管规模较大,但若国油因为基准原油价格减半,并持续不断地的至年底,遭受40%至50%盈利减少的情况下,该股息的减少也将显得不切实际。

2015年4月,国油开始与其承包商共同降低成本开销,其中包括高达20%的薪资缩减。如果这个情况持续,而政府依然持续从国油榨取高派系,那国油将很快的开始裁员。消费税收不如预期;随着6%消费税实行后的冲击,消费者的消费量在接下来的月份里也明显放缓。分析报告预测,消费税实行后会带来20%至50%的放缓。因此,由消费税所获得的税收入将不如预期,政府需做好心理准备。随着马币疲软,以及部分消费市场的价格提高,消费量受到影响。同样的,消费税的税收会低于预期。

政府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鼓励消费市场采取负债式消费行为,这将不利于那些本来以深受家庭债务高企负担所苦的民众。所得税预测不实际; 最后,政府把预期的直接税收从2010年的49.5%提高至2020年的62.9%,而表示企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收将增加。然而,现今的平均月入为2千令吉,而50%的国人所得是低于每月1千500令吉(统计局2014年8月),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为4千令吉以上,因此政府预计的税收是不切实际的。

为了从现有的课税基础榨取最大限度的收入,政府可能会对逃税者展开大规模的猎巫行动,而让人担忧的是,小企业及工人阶级将首次其冲。第11大马计划是个非常明显的纸牌屋,政府对我们的经济期待过高,却无视现实层面的低所得。首相纳吉不仅无法让国人对这个关键的5年计划感到兴奋,反而在11大马计划中带给国人假希望,甚至谎言!

重拾对马来西亚经济的信心

在2016年秒,第二财政部长拿督佐哈利告诉马来西亚人民,无需对马币贬值感到恐慌,他强调,我国经济系统已到位,能鼓励投资和经济开放。佐哈利说:“别慌,我们不应该慌张。”并补充说“虽然令吉与其他新兴货币兑换美元疲弱的情况,我们有足够能力反弹。”佐哈利受询及马币兑美元的汇率一度跌至4.4805的水平时指出:“我们拥有良好的生态,确保政治的稳定性保持完整和(持续性)采用正确的政策促进投资者。”

佐哈利试图对马来西亚人民作出的保证并没有任何可信度。也许佐哈利已经忘记了2016年是马币跌势触底的第一年,事实上令吉成为亚洲表现最差的货币并非进入第二个年头,而是三年连冠,纵使我本人在发觉此事后也感到有点惊讶。在2014年,令吉兑1美元汇率从1月1日的3.281令吉共下跌6.3%至12月31日的3.502令吉。在2015年,令吉兑1美元汇率从1月1日约3.505令吉共暴跌18.5%至12月31日的4.303令吉。

尽管政府和国家银行一再强调我们的货币已被低估,并表示在过去两年已被不合理地贬低,但令吉在2016年进一步下跌了9.6%。英谚有云,第一次是意外、第二次是巧合,第三次则是一种常态(pattern)了,因此,佐哈利的说法听起来就像是高呼“狼来了”的牧童。事实上,佐哈利公开呼吁“不要慌张”,很可能会产生反效果,因为这凸显了政府完全是束手无策,无法阻止令吉面对灾难性的贬值。

更糟的是,即便不断地找借口,指令吉成为亚洲表现最差的货币是全球原油价格大幅度下跌所造成,但别忘记,马来西亚在亚洲(中东除外)是主要的石油生产国。布伦特原油每桶的价格确实从2014年1月的102.10美元下跌至2014年12月的60.70美元,以及在2015年12月的36.57美元,然而,与之前相比,记载至2016年12月份,布鲁特原油的价格已经上涨了50%,每桶约为55美元。马币贬值的根本性原因

如果全球石油价格下跌是造成我们的货币在2014年和2015年表现最差的原因,很肯定的,2016年在油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没理由我们依旧是表现最差的货币。很显然的,每个人都知道马币表现糟糕的真正原因,除了毫无头绪,或假装毫无头绪的部长们。根本的原因是,自从我国被冠以国际上臭名昭著的“盗贼统治国家”,以及马来西亚当局和政府并没有对付那些需要附上责任者,才致使我们的货币和经济信心完全崩溃。

作为一国首相的拿督斯里纳吉,因为挪用了7亿3千100万美元并汇入其私人户头的案件,被美国司法部称为“大马一号官员”,我国执法与司法单位本应用尽一切途径将他绳之以法,但纳吉却可以逍遥法外;反观本地漫画家,却遭到警方的压迫和恐吓,难怪国内外的商家和投资者对马来西亚失去信心。除非和直到政府及马来西亚现有的部长们愿意从实招来,并且有愿意采取具体的行动,从“盗贼统治”的深渊中自救,否则,马来西亚的经济将苟延残喘,其货币表现相对于其他国家,也只能继续地差劣下去。

窃取选举的选委会

我们有统计数据和实证显示,大马选举委员会在新建议的国会和州议席重新划分后,只有一个赢家。只要有可能,巫统的边缘席位就会获得加强,而反对党赢获得边缘席位,就会因为国阵得中坚支持者从毗邻选区迁移过来而被削弱。无论如何,选委会不仅是国内唯一能登记新选民得机构,同时也可以主动拖延和阻止新选民的登记。

截至2017年4月,马来西亚共有1千760万名选民。可是,当中只有1千340万人登记,其余的420万人仍然被褫夺了权力。这意味着如果今天进行选举,每4名成年大马人当中,就有1人无法履行在宪法下被赋予的权力。选委会正在尽最大的努力减缓新选民的登记,而不是与各造进行合作与协调,增加选民登记的人数。

首先,选委会从2013年开始,就停止委任来自政党的助理注册管协助选民登记工作。在上一届大选之前的2011年和2012年,分别有5千720人和4千777人受委为助理注册管。迄今,助理注册官的数目已经微不足道,同样的任务却未有任何机构代为执行。其中的冲击和所带来的差别立竿见影,仅在2011年,就有102万3千170名马来西亚人登记为新选民;

然而,从2013年至2015年的3年间只有61万7千254人登记为选民,或者是平均每年只有20万5千751人。以这个速率而言,未登记选民人数将只会以倍数增加,因为每年都会有超过50万新合格的选民,而且在增加中!由于各政党都不能够委派代表成为助理注册官登记选民,选委会告诉我们,他们能委派该会的官员协助我们进行选民登记运动。

无论如何,选委会提供的这种协助附带许多限制条件,例如不能安排预约晚上,以及不能在夜市场或露天集市进行。破坏民主进程; 尽管面对这些限制,但民主行动党仍然积极与选委会配合,在舒适且有冷气的购物商场进行选民登记运动。可是,令我们失望的是,即便已在正式或非正式的提醒选委会提供足够的表格,但选委会的官员在“被指示”下只携带数量有限的表格。结果,我们在购物商场进行的选民登记运动往往被迫提早结束,令数以百计的合格选民无法登记而失望不已。

如今,选委会甚至取消我们已计划好的选民登记运动,理由是他们必须专注处理反对建议中的选区重新划分事宜上。即使我们随后要求那些未登记为选民者前往最靠近的邮政局登记,我们也常听到投诉指缺乏表格,这是不可理喻。选委会的做法显示他们的无能和不负责任,即确保合格选民可以行使在宪法下赋予他们投票的权利。最糟糕的是,他们显然是在破坏民主进程,剥夺这些选民的基本权利。

这是因为所有年轻的选民都对巫统和国阵不具忠诚度,这些选民在过去的选举中,绝大多数是倾向反对党。如果选委会不能自主地履行职责,那么它应该开始行驶其权力,在全国委任数以千计的助理注册管执行任务。选委会最好牢记他们在满是蠕虫的官方网站(malwareinfested website)中开宗明义写着的“使命”,即“支持议会民主制度和保障公民投票权”,以及“自由公平地管理、监督和有效地实行自由和公正选举”。选委会应该停止像巫统的追随者般,意欲操纵选举结果。

资讯自由:透明的文化

拖尼布莱尔(Tony Blair)的回忆录让我着迷和喜爱之处很多,其中包括这几个字:资讯自由(Freedom of Information)“这无害的4个字。我一面写一面看着它们,真相大力地摇着头直到它从我的肩膀掉下。你这个白痴、天真、愚蠢,不负责的笨蛋。根本没有任何文字足以形容你的糊涂程度。”布莱尔称它为“一种彻底损害明智政府的事情。”

他也预料某些自以为是的人士会抗议。他沉思道:“哦,他想要秘密政府,他想掩盖政客的丑恶不道德行为,并且不让‘人民’知道这些政客以他们的名义做了什么。”在这一点,我不确定槟州或雪兰莪州政府是否对他们在两州落实《资讯自由法令》(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的决定感到后悔。我宁可相信雪槟两州的立法者仍然坚持他们之前的行动。革命性的文件

事实上,把槟城《资讯自由法令》形容为革命性和演进性的文件不能并不过为,且容我解释为和那么形容。槟州的《资讯自由法令》是革命性的,因为一个盛行保密、议员的问题时常被国会以“国家机密”为由置之一旁以及国家医院会在国外被指控“暴露国家机密”而被捕的国家里,《资讯自由法令》的确算是槟州和雪兰莪政府的激进变革。我们别忘记,在槟州落实此法令的初期,前州法律顾问也反对该新法令,声称它违法联邦宪法。不过州政府坚持对能力、问责和透明(CAT)的承诺,确保槟城终于在2012年通过了《资讯自由法令》

当我们谈到《资讯自由法令》,我们需要牢记一个重要对比,那就是在马来西亚境内,槟州和雪兰莪州远远超越其他州及联邦政府。在槟州通过《资讯自由法令》4年后,除了雪兰莪,并没有任何州政府乃至联邦政府效仿及落实这样的法令。事实上,在联邦的层面,情况似乎正在恶化,各种严刑峻法不断被落实,以加紧钳制人民的自由。演讲式的文件

与此同时,槟州的《资讯自由法令》也是一份演进式的文件,而就是说,它仍在调整、变化及演进。就像任何法律一样,《资讯自由法令》应该切合时代,但这也意味着,槟州的《资讯自由法令》并不是一份完美的文件,难免会有弱点。阳光计划(Sinar Projek)的朋友,比较了槟州和雪州的《资讯自由法令》,并且对它们的优缺点作出精彩分析。我认同他们的结论,即槟州所制定的《资讯自由法令》面临三大挑战:发布义务、豁免的范围、获得的成本。资讯自由:一种文化

在设计政府资讯时,我们需要从保密文化转变为公开的透明的文化。然而,这种文化思维的转变,在处理信息时必须拥有负责人的态度及成熟度。一旦资讯能够被免费获取,政府就可以轻易地被审查,甚至受到惩罚。然而,对于那些滥用免费资讯。拥有狭隘政治议程的非政府人员来说,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在此,我引述布莱尔对《资讯自由法令》的反感。他的政府在2000年时,根据工党的《1997年选举宣言》,推出了这项法案。他对《资讯自由法令》的爱恨可以通过回忆录那么理解:“事实上,《资讯自由法令》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被人民使用,反而被记者(或恶意反对着或其他人)使用。对于政治领导人来说,这就像是一个用棍子打你头的人说:‘嘿,试试用锤子来敲’。这些资讯不是为了满足记者的好奇而发布,也没有在发布后增长了人们的知识,它只是被当作武器使用。”这种文化的变化,必须是全面的,不论是在政府还是公众方面。资讯自由不应该成为攻击或操纵他人的武器,而应该成为加强问责能力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