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的成功或许有着很多原因,而当中其中一点则是他能合理地处理周围各方面的关系,为其企业缔造一个和睦的发展环境,秉持着有钱大家赚,利润大家分享的原则。他曾对他两个儿子说过,假如拿10%的股份是公正的,拿11%也可以,但是如果只拿9%的股份,就会财源滚滚来,认为行商中一件看起来是吃亏的事,往往会变成非常有利的。李嘉诚经常向人谈起他当年做生意时的一段经历,说明做生意要不怕吃亏,一时吃亏,长远来看却有利。
在他创业初期开始营运自己的塑料生意时,曾有一家贸易公司曾向他订购一批货物输往外国,惟在货物已卸船付运时,却接获贸易公司的负责人来电通知,说外国买家因财政问题,而无法收货。按照道理来说,李嘉诚大可向这家贸易公司索赔,而该公司也愿意赔偿,惟他根据对市场行情的分析,认为这批货物不愁买家,因此也没有接受这家贸易公司的赔偿。
后来,当李嘉诚转型做塑料花时,就有一位美国商人找到李嘉诚,说经某贸易公司负责人的推荐,希望能够跟李嘉诚合作,而李嘉诚后来才发现,原来那位贸易公司的负责人正是当初他没索赔的贸易公司。而这位美国商人最后与李嘉诚订了6个月订单,日后又成为了永久的客户,他们所需要的塑料花逐渐全部都由李嘉诚供应,使李嘉诚的塑料业务得到长期的发展。
另一件事则是1977年,香港地铁中环及金钟2站的上盖物业工程招标,当时的香港政府把该地的开发权交给当时的地铁公司,然而地铁公司的实力却不足以独立开发,于是便以招标方式,从各大地产商中选出一家。由于该地段属于港岛繁华区的黄金地段,港界各地产商无不为之心动,当时置地、太古、金门等拥有英国背景的当地地产巨无霸亦参与投标,与这些地产霸主相比,当时的长江实业仅是中等水平,然最终的结果,却是长江实业投得与地铁公司合作的机会。
原因在于他得悉地铁公司财力有限,因在二者合作事宜上做了一定的让步,包括承担建筑费用、同时也打破了以往合作对半开的惯例,楼盘建成后的利润地铁公司占51%,长江则只的49%的优厚条件,最终拿下该地段的竞标。李嘉诚深知其理,只要拿下该工程,获利只是多与寡的问题,而倘若竞标失败,则什么利润都无,这一来他在以最大限度的退让拿下该工程后,虽然损失了部分盈润,却不是无利可图。
而在此事件中,他亦吹响了华资向英资进攻的号角,为自己赢得大量的名声,一改自己原有的“边区”商人形象,以长远来说,所得的回报岂是那少拿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