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滥用逾9汽油津贴 警员不认罪

一巡伍长滥用隶属大马皇家警队添油卡,索取9万多令吉汽油津贴,而面对7项挪用公款控状,惟不认罪,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案定3月20日过堂。34岁被告莫哈末诺峇德里沙今早9时许被反贪会官员带往爱极乐地庭面控,並由代表律师阿兹鲁祖基菲陪同。根据控状,被告于2017年3月1至9月30日,在这7个月內,滥用隶属大马皇家警队的添油卡,数额从7822令吉90仙至1万7850令吉,共索取总值9万422令吉90仙的津贴。

因此触犯刑事法典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財物)。在此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6个月但不超过5年、鞭笞及罚款。被告在每条罪状被念出时,皆不认罪。此案主控官依万沙副检察司建议7万令吉保释,並交出护照及每月到反贪会报到。被告代表律师求情指仍在亚罗牙也警区任职的被告目前停薪,需承担5名孩子及年迈父亲的生活费。「其母亲已病逝,所承担的医药费约5、6万令吉。」法官拿督纳西尔最后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需交出护照,每月到反贪会报到。此案定在3月2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