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正党班登区国会议员拉菲滋,因为错指一个联邦政府的承包商与部长阿都拉曼达兰有亲戚关系,招致舆论批评后道歉。该部长恫言对拉菲兹采取法律行动,拉菲兹甚至被网民讥笑了一番。拉菲兹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类似问题。因为揭发养牛丑闻,在2016年10月,高庭宣判拉菲兹诽谤罪名成立,谕令他支付30万令吉给国家养牛私人有限公司做赔偿。因为揭发一马公司丑闻的机密文件,2017年8月,拉菲兹被吉隆坡高庭宣判抵触官方密令发,罪名成立,需要坐牢18个月,目前正在上诉中。
同样是揭发养牛丑闻,2018年2月7日,拉菲兹被指控泄露银行机密资料,违法银行和金融机构法令案罪成,被判30个月监禁,目前正在上诉中。除此之外,拉菲兹也因为揭发朝圣基金居和国防基金局的丑闻,而身陷多宗诽谤官司。民族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曾经被首相纳吉两次控上庭。两宗案件目前还在审讯阶段,都跟揭发一马公司丑闻有关。最近,民主行动党士乃区州议员黄书琪要求柔佛州务大臣卡立诺丁届时关于价值1千200万令吉的房屋受赂案,被大臣威胁要以法律行动来对付。2017年11月,黄书琪也因为在州议会提起此事而被逐出议会。
种种案列,可见在马来西亚当反对党议员是一件深具风险的事。就以我本身为例,也冒着险揭发过几位承包商涉及从移民局获得不当的丰润合约等滥权问题。这些公司不但背后有很强大靠山,所拥有的资源也足以让他们通过诉讼手段,来堵住批评者的嘴巴。最近,我揭发无痛的《马来西亚前锋报》获得一份为教师提供平板电脑、价值3.4亿令吉的工程。这份工程不但没有经过公开招标,受委任的公司还是年年亏损的报业集团。更严重的是,该公司售卖给联邦政府的平板电脑价格是市价的两倍。直到今天,没有一名政府官员或《马来西亚前锋报》的代表出来交代。
这些年来,类似的报道不计其数,国家总稽查司报告不断揭发各种“买贵了”的案件。可是,当议员们履行职责揭发这些弊案时,却往往冒险被国阵的枪手污蔑我们的指控是虚假,或甚至面对官司的风险。为什么我们还要去做这些高冒险的事情?首先,反对党的任务就是监督政府。我们当然可以做最没有风险的事,以避免触怒当权者。然而,我的许多杰出同僚,从来不会对贪污舞弊课题无动于衷。我们有责任给国家和老百姓一个交代,所以总是得提高警惕、敏锐和勇敢地面对一个极度不欢迎异议者的霸权政权的打压。
第二,我国独立至今一直被巫统统治,各个部门的监督与平衡制度皆非常脆弱。一马公司丑闻就是一个好列子。一马公司在国外,至少被6个国家调查和采取法律行动,包括美国的司法部。但是,一马丑闻在我国却平安无事。就是首相亲口承认其私人户头有26亿令吉,相关的执法和监察单位也依然视而不见,只会对反对党议员提出诉讼。面对这样的局面,反对党议员别无他法,只能咬紧牙根加倍努力确保政府的滥权行径被揭发及公诸于世。试想想,如果没有潘俭伟和拉菲兹不停揭发一马公司丑闻。人民现在可能仍被蒙在鼓里。因为所有的执法机构对于一马公司丑闻都噤若寒蝉,无动于衷。
第三,由于政府的不负责任和不透明,反对党缺乏获取资料和问责的管道。要举报政府弊案的人都被逼把个人自由和事业当赌注。当然,我们还是在有限资源的情况下,做好课题的背景调查工作。可是,由于在制度失灵、政府权力过大,反对党能够准确彻查课题背景的机会往往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当我们接到一些举报资料,就得先做决定,要嘛就置之一旁以逃避过高的风险;要嘛就天真地相信执法单位会扮演他们的角色;或执行我们的职责,将不对的事物加以揭发,并对相关单位施压,希望他们会采取适当的行动将问题纠正。
反对党在这些事项上必须小心谨慎,不饿能对政治对手做出虚假指控。我们也要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也要确保资料的可信度。在成功揭发了那么多的政府舞弊案件后,拉菲兹的一项小错误不应该被大众拿来讥笑,或要他或其他的反对党议员在面对政府的种种不当行径时保持沉默。在这起事件上,拉菲兹察觉到自己犯下一个错误,并马上道歉。但是,这不代表拉菲兹的提问完全没有根据。在经济低迷期间,联邦政府为什么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在一个博览会上花了3千400万令吉推广首相纳吉的种种大型计划?
写下着一些,不是想博取群众的感激或赞美,更不是想为反对党找借口,而是要指出我们制度里的种种毛病。面对一个权力熏天、不负责且不透明的政府,我们需要勇敢的人不断的冒险,拆穿种种不公义的勾当,而不是扮演好好先生,因为正在洗劫国家的强盗们不会因此而手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