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2018)
瑞士国会辩论一马丑闻
大马国会提问都不允许
李存孝 | 2018年3月9日 | 吉隆坡
全国希望联盟青年团总秘书
全国社青团国际秘书
霹雳州兵如港民主行动党州议员
下星期,三月十五日,瑞士国会将对一个深深影响着马来西亚声誉和经济,有关一马公司丑闻的动议进行辩论和表决。令人遗憾的是,在马来西亚本身的国会里却不被允许对此提出任何疑问。
议案编号为17.3547,其内容如下:
“联邦委员会(内阁)被指示按照有关国家的非法获取资产法(SR 196.1),将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和瑞士金融市场监督局(FINMA)在第三方国家非法获得的至少一部分资产遣返原籍国。”以上草案是由瑞士社会民主党议员Carlo Sommaruga向瑞士国会提呈的动议,要求有关当局将被没收的法资金遣返回给受害人群,并计划于3月15日透过瑞士议会进行投票通过。
该议案被启动的原因是瑞士政府准备把涉及一马公司丑闻的的非法资金纳入其国库,这做法引起了部分瑞士及马来西亚人民强烈要求有关当局将赃款归还给罪案受害者,因此一名瑞士国会议员提出上述归还资金的动议,并指有关罪案的最大受害者并非瑞士人,而是马来西亚人。
基于如此,我呼吁瑞士的朋友、瑞士政府,有关当局和瑞士国会议员们:
1)马来西亚人民不只是这宗瑞士金融罪案的受害者,同时也是盗贼政权下的受害者。倘若否定这些属于马来西亚人民的资金是的话,这意味着马来西亚人民将承受二度惩罚。
2)把款项归还的意向是根据2015年通过的瑞士国会通过的《牵连外国政治敏感人物非法资产冻结与归还法令》作为考量,因此瑞士政府(内阁)必须根据该国的法律,不吸纳相关的非法资金。以法律而言,除了归还这笔资金给马来西亚人民,根本没有别的选项;问题只在于该如何归还、还给谁,以及归还的数额?
3) 必须了解的是,恢复及归还非法资金的措施也是《联合国反腐公约》的其中一部分,记录在第35及53条文当中,贪腐犯罪的受害者必须获得赔偿。因此,马来人民是此宗犯罪案件中的受害者,因此必须获得赔偿。
我们决不可允许当权的盗国贼,为了自我保护和其腐败贪污的政权,而在庄严的国会里把代表着马来西亚人民声音的人民代义士消音。即使国会议员在国会里被消声,面对重要课题时受到抑制而沉默,他们也不会就此罢休,反而会在国会以外的地方声讨。
同样地,如果腐败的国阵政府的所作所为导致马来西亚人民合法拥有的财产,在还没有被争取地情况下被外国政府拿走,我们更不能继续容许我们庄严的国会继续地被当权者侮辱及盗用。
即将来临的全国大选将是恢复议会制民主制的关键时刻 – 那就是推翻由纳吉和巫统国阵领导的盗贼独裁制-换回我们宪法制定的公平选举民主制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