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针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案,正式通缉4名人士,包括富商刘特佐的父母刘福平与吴玉幼。另外2名被警方通缉的,是刘特佐的生意伙伴陈金隆与服装设计师莎南娜莱达斯(Shabnam Naraindas Daswani)。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弗兹发文告指出,警方为了调查1MDB案,正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调查该宗案件。
调查人员目前正在追查,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在2009年,通过一马公司的前身,即登嘉楼投资局(TIA),向泰国和新加坡公司所售卖50亿令吉的债券,以获取暴利。据《彭博社》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指出,刘特佐和其合作伙伴陈金龙,收取1亿2600万美元(5亿2150万令吉)的非法资金来自大马银行集团(AMMB Holdings Bhd)所安排的交易,当中还涉及了泰国及新加坡公司。
消息人士指出,有关当局也正在调查刘特佐和陈金龙如何从这些交易中受益,而这些交易包括登嘉楼投资局在一天內以不同的价格,两次出售发行的债券。消息说,这一系列的交易是在2009年发生,登嘉楼投资局要求大马银行协助筹款50亿令吉的债券。据报导,大马银行隨后向泰国的国家集团证券(Country Group Securities PCI)出售了登嘉楼投资局的38亿令吉债券,以及向一家新加坡公司出售7亿令吉的债券,同时为自己购买5亿令吉的债券。
这三方以87令吉的折扣价,购买这些原价100令吉的债券。隨后,大马银行在同一天內以105令吉的价格转售债券,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怀疑,並调查大马银行为何没有把债券直接出售给投资者。调查人员还发现,国家集团与新加坡的ACME Time 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而当中的受益人是刘特佐和陈金龙。该协议同意让Country Group透过第三方转帐指令,让大马银行集团向ACME Time有限公司支付1亿1300万美元,转售登嘉楼投资局的债券。消息称,当局也正在调查任何人是否隱瞒或扭曲有关债券出售的事宜,以及是否资金被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