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联盟在其2018年替代预算案宣布将会废除大道收费之后,引起舆论纷纷,有的人认为这项主张不负责任和不切实际。本文将针对所引起的疑问及争议,一一回答及解释。(一)过去,政府已向收费大道公司支付数十亿令吉赔偿金,并将会继续赔偿数十亿令吉,以延缓大道收费起价。对我们提出的有关收购大道收费特许企业(toll Concessions)的这个建议,怀疑论者质疑其财务的可行性(或财务的可负担行)(financial viability),对此,先必须检视国阵政府目前的政策,其中包括:向大道公司做出赔偿以减缓路费起价、延长大道合约来代替赔偿方案、允许大道公公司不合理起价。
延缓打到起价的赔偿公式是根据目前的交通流量和合约中所允许的大道收费调涨金额(toll hike amount)来计算。实际上,联邦政府至今已缴付的赔款,再与回购大道收费(的建议)相对比较下,更加图利与大道收费特许企业,而后者仅根据大道建筑费来计算。例如,如果2018年的大道收费理应从2令吉起价到4令吉,政府为了阻止过路费起价,则需按照2令吉以该年使用大道的车辆总数的金额赔偿给大道。合约中涨金额越高,政府需赔偿的金额越多。政府的赔偿金额(如果不允许调涨)远超过向大道收费特许公司回购这些高速公路!事实上,根据国会询答,政府已经在1990年至2015年期间掏出40亿令吉作为对大道公司赔偿,其中包括赔偿给两个最早签署合约和最大对等的大道公司,分别是获得10亿5千令吉赔偿的白蒲大道公司(LDP),以及获得4亿4千3百令吉赔偿的隆西部疏远大道公司(SPRINT)。(二)政府已经继续在不对等合约下津贴大道收费站的建立,以图里大道特许运营商。
上述赔偿还不包括政府提供和借给收费大道公司所建造或提升收费站的数百万亿令吉。举例i,我的同僚潘俭伟指出,政府曾在2012年向吉隆坡布城大道(MEX)营运商提供了近10亿令吉的补助,占了该项目总建造成本的74%。在我的沙登区选区,政府也是从MEX大道前往史里肯邦安时间建立了一个耗资9千万令吉的新交流道,其中政府提供了2千万令吉作为土地收购成本。但大道公司将独享从每辆车所收取的额外2令吉20仙过路费和利润。与其继续补贴这些收费大道公司,政府收购这些大道公司和用发展开销的预算,以作为新建筑或高速大道升级提供拨款,应在财政管理上更为合理。(三)收购大道特许营运商的成本比赔偿费用与驾车成本更便宜。在每一份高速大道的特许合约中,通常附带条款,允许政府利用“国家利益”名誉下的某些定价结构来收购特许收费大道。回购的合同条款通常如下:建造成本,减少任何存在对运营商的责任和义务和政府补助、特许运营商在运营期间,
仅在其股本(share capital)内介于8%至12%的内部回报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做出赔偿、如果大道公司已经获得上述所提的回报率吧,政府就不必履行“内部回报率”的赔偿、收购条款不会包含对大道公司未来预测利润和赔偿。回顾2009年,潘俭伟曾预测,政府将花费14亿令吉来收购白蒲高速大道合约。截至2008年秒,政府已经向白蒲大道公司的特有人环城大道(LIRTRAK),支付了6亿2千8百万令吉。2015年秒,这一赔偿数额已膨胀至高达10亿5千万令吉。如果政府不想继续缴付赔偿,就需允许LDP大道过路费提高至3令吉10仙(向车主征收),而缴付这一笔荒唐的数额后,却在尖峰时刻卡在臭名远播的白蒲大道交通堵塞中!与其质疑希望联盟主张政府回购这些收费特许运营商的建议,这些批评者应该质问政府胃和不立即落实回购(计划),以为政府和公路使用者带来长期的经济利益。(四)政府没有执行收费大道公司合约里条款的政治意愿,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政府十分不愿意收购收费大道。
驾车人士普遍感到沮丧的是,他们往往在收费站前后还要堵塞很长时间。换言之,他们付钱了还要面对交通堵塞!我已自己在沙登选区为例,在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就发生在从绿野仙踪购物中心前往新街场大道公司(BESRAYA)收费站之间的3公里路段。许多司机不知道的是,新街场大道公司的特许合约中有些条款规定,
特许运营商必须采取缓解措施,以解决这些交通拥堵,反而将需面对后果。举例,如果告高速大道特许营运商无法维持道路上的交通流量方面的“C”级的服务水平(LOS),则必须提供至少低于尖峰时刻收费的10%的非尖峰收费率(off-peak toll rates),以疏导车流量至非尖峰时段。(BERSRAYA旁晚期间的尖峰时段的服务水平为“F”级,或长车龙)。如果这还不奏效,这些大道特许运营商必须想法设法提升收费占和大道,以达到在交通流量的“C”级服务水平。在工程提升期间,达到特许营运商必须对所造成的不便,向政府支付相当于提升工程每月的预估成本的10%赔偿,直到工程完成。虽然这些条规出现在BESRAYA的腹甲特许合约里头,但是,自从2014年(最新附加合约的更新年份),衔接旧机场收费站的新街场高速大道的交通每况愈下,政府从未有效地执行合约内的条款。
这个案列清楚显示,政府并没有政治意愿去执行各项大道收费特许营运权的合约中明文规定条款。大道公司拥有的强大的游说力量,这强迫政府不回购收费大道,以便继续向他们支付超额的赔偿金和不执行这些合约中的条款。可留意的是,政府在“说服”这些亏损的大道收费特许运营商接受政府回购的事宜上并没有问题。例如,柔佛东部疏散大道(EDL)从一开始就面临财务困难,并濒临宣布破产,这是2018年财政预算案中,其中一条即将要被废除的收费大道。这个解决方式是通过政府回购东疏大道,而总成本尚未公布。这个案例清楚显示,如果政府有政治意愿,可在财务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回购这些收费大道。(五)希盟将在收购的过程中,按照特许合约中的条款支付适当的赔偿,但在此前,所有的大道收费特许合约将需获得全面取览。
有些人担心,希盟主张收购这些收费大道合约的建议,将导致市场的不确定性,因为许多这样的特许合约都是由上市公司或官联投资公司所拥有,如公积金、国库控股和国家投资机构等。希盟将清楚地明确地遵许特许合约中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回购活动。大道公司在这些高速公路上的投资将获得合理的回报率(而非赚取暴利)。为了让希盟评估回购所有收费大道的总成本,我们需要取览所有收费特许合约。尽管其中一些合约已解密,但其他如吉隆坡布城大道(MEX)和南北大道(PLUS)的特许合约仍被“官方机密法令”所保护。为了对政府,纳税人,道路使用者和大道公司更负责任和公平,希盟在对这些特许合约中的条款进行谨慎的研究后,收费站的回购才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