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2018)
嘉玛未履诺现身自首,律师提醒随时会被捕 虽然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昨天表明,今午会到雪兰莪安邦警区总部自首,惟他并始终没有现身,其代表律师英蓝再促嘉玛尽快自首。英蓝(Mohd Imran Thamrin)今日在警局外告诉记者,他没有嘉玛的消息,也没有拿到对方的任何指示。
“我们今午等待着他(嘉玛)的出现,但直到下午3点30分,我仍没有从当事人(嘉玛)那里得到任何消息,他也没有给予进一步的指示。”“我与我其他的律师伙伴会继续劝导,希望嘉玛尽快自首并与警方配合,以向各方解释上周五发生了什么事,且让我们能够回应网路流传的指控及各方的询问。”警方有权随时逮捕 英蓝也强调,嘉玛若没现身自首,警方能随时随地逮捕他。“一旦他现身,警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及任何地点逮捕他。”
英蓝也是巫统双溪班让州议员。嘉玛因为去年10月的“爆樽”案,上周五(25日)于安邦公主专科医院内,在《刑事法典》第290条文妨害公众安宁罪名下被提控。他当时因为背伤在那里接受治疗,随后遭警方逮捕和原地扣留。虽然推事拉惹诺阿蒂拉(Raja Noor Adilla Raja Mahyaldin)当时允许嘉玛以3000元保释候审,但后者却在保释程序中途离开医院,涉嫌潜逃。嘉玛昨天再次通过音频否认潜逃,更表明今天会到雪兰莪安邦警区总部报到,并召开记者会澄清相关的问题。
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毁诺未在今午向警方自首,反而录制视频,控诉自己陷入“安华”1990年代末叶受当局迫害的处境。嘉玛在视频批评警方近日以多宗案件为由,不断拘捕他。“我认为,我现在遭遇的事情,就像(首相)马哈迪从前压迫、虐待安华及他的友人那样。我不是罪犯,但是我现在却受到罪犯和暴徒般的对待。”这支长达7分钟的视频中,嘉玛头戴鸭舌帽,站立在一座地点不明的油棕园内。嘉玛更要求内政部长慕尤丁出面担保,当局在他自首后不会以暴力对待。
“我也要促请内政部长慕尤丁,保释身为政治领袖及社运领袖的我,(确保我)不会受到虐待或残暴攻击。”否认欲逃避法律审判嘉玛表示,他不是要逃避法律审判,而是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才会毁诺没有在今午现身警局自首。“我并不是要躲避(当局)执法,只是我现在进入黑名单,沦为警方特别安全行动的对象。”“警方突袭我的住处、我的办公室以及多个地点,直到昨晚,我都在担心警方突袭我的房子,还有我母亲及朋友的家。”
“虽然我已承诺(要到警局),但这些(事情)让我畏惧到警局(自首)。”亮枪照片乃合成虚构此外,嘉玛在视频中表示,他如今背负至少9宗刑案,更为自己辩驳,否认不当亮枪、爆樽破坏安宁,以及闯入赌场的罪名。针对不当亮枪案,嘉玛声称,网络所流传的照片是合成虚构的——在这张照片中,一名貌似嘉玛而赤裸着上身的男子高举一名婴孩,而其腰间插着一支手枪。“我要否认这个指控。
那张照片是经过合成和编辑的,头是一个人,身体是另一个人。这项案件导致我被拘留在安邦公主医院3天。”嘉玛也澄清,他到雪州政府大厦大门外,用铁锤击碎酒瓶的行为,乃是表达政治诉求的手段;而他闯入赌场,是为了凸显雪州有太多赌场了。“我是为了伸张正义”“我所做的事情只是因为政治。我不是罪犯,不是恐怖分子,也不是暴徒。我是一名政治领袖,我是一个想要为社会伸张(正义)的领袖。”上周二(22日),
雪州总警长玛兹兰证实,警方援引 《1960年军火法令》(1960 Arms Act )第34条文逮捕并拘留嘉玛;这项条文跟酒醉或失序时亮枪有关。接着,嘉玛因为去年10月的“爆樽”案,上周五(25日)于安邦公主专科医院内,在《刑事法典》第290条文妨害公众安宁罪名下被提控。他当时因为背伤在那里接受治疗,随后遭警方逮捕和原地扣留。虽然推事拉惹诺阿蒂拉(Raja Noor Adilla Raja Mahyaldin)当时允许嘉玛以3000元保释候审,但后者却在保释程序中途离开医院,涉嫌潜逃。
嘉玛昨天再次通过音频否认潜逃,更表明今天会到雪兰莪安邦警区总部报到,并召开记者会澄清相关的问题,惟他最终没有现身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