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禁10国进口生猪及冷冻猪肉食品

隨著非洲猪瘟在多国肆虐,农业及农基工业部副部长沈志勤今日宣佈,我国即日起暂时禁止进口10个国家生猪和冷冻猪肉食品。他表示,此举是为了阻止非洲猪瘟病毒通过进口猪肉传入大马,同时我国政府也禁止国人和游客通过空运携带猪肉食品入境。目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10个国家包括:中国、蒙古、比利时、拉脱维亚共和国、罗马尼亚、波兰、匈牙利、摩尔多瓦、乌克兰及非洲查德。

他说,由於非洲猪瘟所造成的死亡率非常高,且对养猪者造成极大影响,破坏有关国家的养猪业。如果非洲猪瘟在我国爆发,预计將造成高达27亿令吉的损失。沈志勤今日主持一项针对禁止进口患有非洲猪瘟的国家生猪及冷冻猪肉食品的闭门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如是表示。

他表示,为了避免疫情在我国蔓延,该部已在全国各个入境点进行严厉检查。一旦发现有人携带猪肉食品入境我国,当局將根据標准作业程序將之扣押和销毁,避免疫情蔓延。同时,他说,机场也设有检疫物品隔离桶(Quarantine Bin) ,让游客自行投弃禁止携带入境的冷冻猪肉食品。他指出,根据《2011年马来西亚检疫检验服务 》法令,当局可针对违法行为採取3项行动。

该法令第11(1)条文阐明,不得进口各种未经批准和没有获得准证的植物、动物、肉类、鱼类、农產品或微生物。根据该法令第14条文阐明,任何人进口具破坏性,疾病及受污染物品。在上述两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罚款1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此外,该法令第13条文阐明,任何人对进口及出口物品提供虚假,不准確或误导性信息。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罚款7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