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改革与议会常规

2015年3月13日,国会下议院议长班迪卡(Pandikar Amin Mulia)在Al-Bukhary基金会办公室与前首相马哈迪讨论国会大事时,对后者表示他对前国会运作感到心灰意冷,想要辞职。之后,马哈迪把两人私下的谈话公开,对媒体表示班迪卡心萌去意。班迪卡开始时否认,后来承认,并透露他于3月19日,在国会将辞职信交给首相兼国会下议院领袖(Leader of the House)纳吉,但后者拒绝接受他的辞职。没错,根据《议会常规》第4A(2)条款,国会下议院领袖并非议长,而是指政府首领。

接着,国阵后座议员理事会主席沙里尔(Shahrir Abdul Samad)一语惊人,直指议长办公室没有私人厕所,或许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当然,班迪卡否认这个说法,并强调辞职行动遭到拒绝之后,他紧接对着纳吉说明,本身将改革当前国会运作体系。四项改革建议;根据报导,班迪卡在5月27日召开的第一次议会改革”会议上,提出四项改革建议,包括恢复《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1992年废除)、设定新的部长、成立第二议事厅(Second Chamber),以及增设小众委员会。5月28日,《星洲日报》引述消息指出,班迪卡表示,“如果明年无法落实议会改革,他准备辞去议长一职。”

今年内,议长两次对行政权“以辞职表心志”。第二次是在潘俭伟欲与一马公司首席执行员阿鲁(Arul Kanda Kandasamy)展开辩论一事中,班迪卡坚持表示,若潘俭伟在没有辞去“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委员职位的情况下与阿鲁辩论,而代表行政的内阁部长又认同此举,作为代表立法权的议长,他只好辞职。11月25日,《星洲日报》的独家报道引述消息指出,长官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Azalina Othman Said)近日内把“议会改革”的建议带上内阁,一旦获得内阁批准,预料于12月3日提呈国会。

该报道也指出,议会在辞职风波时所提的四项建议的第一项,即恢复于1992年废除的《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最终不被接纳。如果报导属实,班迪卡推动的四大议会改革项目,还未经过内阁的批准,已经去掉其一。在此笔者为读者补充一些资料,把这些不完整的片段一缝补。首先,媒体报导中议长召开有关议会改革的“会议”,应该是指“国会议会常规委员”(Standing Orders Committee)召开的会议。就像国会公账目委员会一样,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也会是国会下议院底下的一个常设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目前国会下议院设有五个常设委员会。顾名思义,国会下议院底下的“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会”,是负责一切与国会下议院的《议会常规》(standing committee)相关的事宜,其成员包括一名委员会主席与六名委员。议长是当然主席,六名委员包括副议长、内阁部长与朝野议员。在野议员是人民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N.Surendran)与民主行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M.Kulasegaran)。至于媒体报导中即将提呈上国会,有关议会改革的“建议”,应该是指一般国会常设委员会与特别遴选委员会(Special Select Comimttee)提成上国会议事厅的委员会报告。

五个遴选委员会; 西敏寺议会底下,小众委员会分为两大类,即常设委员会和特别遴选委员会。但是,马来西亚国会的《议会常规》,并没有使用常设委员会这项概念,而是把《议会常规》规定的五个小众委员会称为“遴选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把其余的小众委员会成为“特别遴选委员会”。以下是《议会常规》第81(1)条款的相关规定:“除了国会提名委员会、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会、国会医院委员会、国会特权委员会,其余的遴选委员会皆称为“特别委员会。”

“A Select Committee other than the Committee of Selection,the Public Accounts Committee,the Standing Orders Committee,the House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Privileges shall known as a Special Select Committee.”

议会改革往往涉及《议会常规》的修订,而《议会常规》的修订,必须经由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会提呈委员会报告至国会议事厅。任何民间组织或者个人,想要具体针对对《议会常规》的修订,提出议会改革的建议,都可以经过相关议员把改革项目带入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会。只是首先必须做好《议会常规》的功课。如今阿莎丽娜把相关“委员会报告”带上阁内讨论,一旦再去掉重要的部分,届时提呈至国会议事厅的最终版本,重点改革项目可能所剩无几。但愿,班迪卡的议会遗产,可以涵盖全部重要的议会改革项目。本文旨在抛砖引玉。一旦有关马来西亚国会的议会改革报告提呈至国会议会厅,希望大家经过做好功课,细细审视具体的议会改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