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联霹雳州领导层理事会2015年3月21日文告:–

民联霹雳州领导层理事会于2015年3月21日召开的理事会会议上一致通过以下议决并发表四点声明:–

1.  霹雳州民联领导层理事会表示日前在吉兰丹州议会提呈通过的伊斯兰刑事法修正案已经愈越了民联的共同纲领,任何法案必须先在民联全国最高理事会提呈讨论并寻求批准。 

2.  基于捍卫「宪法治国」及国家原则的大前提,伊斯兰刑事法在霹雳州并非课题,同时若民联在霹雳州组成政府,霹雳州民联誓言将继续捍卫联邦宪法的精神,以維护种族与宗教的和諧。 

3.  霹雳州民联领导层理事会敦促民联全国最高理事会尽快召开会议以便针对《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2015年修正案)》及在国会提呈的私人法案尽早寻求解決方案并同时发表联合声明。 

4.  霹雳州民联领导层理事会承诺,将会在透明、公正、廉洁、福利州及负责任的基础上执政霹雳州,并且强调所有推行的政策都必须获得三党即伊斯兰党、民主行动党及人民公正党的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民联霹雳州领导层理事会

霹雳州伊斯兰党代表:
拿督斯里莫哈末尼查

民联霹雳州领导层理事会主席

霹雳州人民公正党代表:

英然退休海軍上將
人民公正党霹靂州副主席

霹雳州民主行动党代表:
倪可敏律師
民主行动党霹雳州主席
201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