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宪法保障使用母语

(3-7-2018)

马来西亚财政部长林冠英于2018年6月24日在吉隆坡发表的声明:学习与使用华语/母语,是联邦宪法第152条文(1)所赋予及保障的基本权利。除了财政部,联邦政府旗下的其他部门也应该给予更多使用华语的空间,官员须适应和习惯部长除了国语及英语外,使用华语或其他母语。近期因一则有关TRX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的中文版文告,我遭到《国阵之友》种族主义式的强烈谴责,他们声称此举(准备中文翻译稿给媒体)为不尊重马来文作为国语的地位,虽然当时我也发出了国语及英语新闻稿,在记者会上亦以国语和英语和媒体互动。

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文(1)阐明,任何人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人使用、教导或学习其他语言的权利。在此宪法精神下,发放中文或其他语言的翻译版新闻稿,何错之有?更何况,我以财长身份发布的新闻稿,向来以国语为主,英语为次,偶尔在逼切性及重要的课题上,我们才译成中文稿发出给相国内外的中文媒体,方便相关单位直接掌握第一手消息,试问,“不尊重国语地位”的逻辑到底在哪里?我国独立了61年,鲜有部长提供中文翻译稿给媒体。现在财政部提供多语的文告,不过是彰显我国多元文化面貌,尊重人民的表现。

再者,中文版翻译稿有助于让原稿透过国内外以中文为主的社交媒体,精确地传播出去。而且,现在我们已经迈入了全球化的年代,国阵不能不思进取,继续沿用种族极端的方式来获取支持。不要以为这样可以延续国阵的政治寿命。这只会让国阵在509大选后,继续遭到到人民的唾弃。来自国阵之友的攻击,我们认为是理所当然,可以不予理睬;但作为一个新马来西亚的领袖之一,我深信,懂多一个语言是一种优势,一种属于马来西亚的独有的优势。不管是什么种族的马来西亚人,起码都懂3个语言,是我国独有的骄傲。

即便是首相敦马哈迪的记者会,除了国语外,也常常以英语来回答国际媒体的提问。这凸显我国多语的优势,也丝豪不影响马来文作为我国官方语言的地位,却不见相关群人出来指指点点。要知道,不管是首相还是财政部的记者会,都是在国际城市的吉隆坡发表。在这庄重的场合上,我们从来都以国语先发表,继而用英语,我的中文稿,则是在必要时才翻译成媒体的。为中文媒体准备中文稿,也让财政部官员频频受到其他部门的询问,毕竟这是过去从未发生的事情。只是,学习与使用华语/母语,是联邦宪法第152条文(1)所赋予及保障的基本权利。

除了财政部,联邦政府旗下的其他部门也应该给予更多使用华语的空间,官员须适应和习惯部长除了国语及英语外,使用华语或其他母语。今天,尽管面对种族主义者的指责,但我不会向他们低头,财政部长的文告依然会继续以国语、英语同步发布,必要时还是会加上中文翻译稿,并希望政府高层可以习惯新的运作模式。我认为,使用多一个语言发表声明,并不代表我对马来西亚这个国家的爱会因此而被削减,或影响国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地位,反之,这可突显我们的多元性质。新的马来西亚是一个具包容性、互相尊重多元国家,

在维护马来文作为官方语言地位之际,我们也需掌握其他语言的使用以提高竞争力,因此,作为财政部长,我坚持在必要的时候,继续以中文发稿给海内外的中文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