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刘特佐 谁会先出卖对方?

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于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在纽西兰基督城所发布的媒体文告:“谁会先出卖对方,纳吉还是刘特佐?”这样的问题是否太过假设性和不着边际,还是是存在着可能性的?我昨天提出了一道有趣的问题,在马来西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一马公司“天才黑手”刘特佐之间,谁会是第一个在一马公司这宗“盗贼统治最恶劣案件”上出卖另一个人的!

这样的问题会否太过假设性和不着边际,还是它是存在着可能性的?我会倾向于相信后者,因为我不相信盗贼之间存有什么道义。事实上,纳吉的一马公司丑闻案件首席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益在纳吉于上周在法院就一马公司丑闻加控21条洗钱罪名和4条滥权罪名后,在他的评论中并没有排除这个可能性。他表示,他对于《华尔街日报》记者Tom Wright和Bradley Hope所著的书《鲸吞亿万》感到“兴奋”,并要把它呈上为证据。他宣称这本书证明了刘特佐可能在误导其他人。

他说道:“书是这样说的。所以,很可能的情况就是正因为你的行动是这样子的,并不表示你没有受到他人影响或误导。”“人就是这样受骗的。”请纳吉清楚表明:他是否被刘特佐误导,才会在一马公司丑闻中犯下贪污、洗钱和滥权的罪行?假如他真的被刘特佐误导,他就不应该等到一马公司审讯开始后才自证清白。马来西亚人民有权知道真相,尤其是纳吉现在几乎天天都在他的部落格上发表声明。但和纳吉的律师对于《鲸吞亿万》感到“非常兴奋”的态度截然不同的是,刘特佐的律师却明显的感到惊恐。

这就是为什么刘特佐在伦敦的毁谤官司律师已经禁制这本详细描述刘特佐在一马公司丑闻里的涉案的书的出版。正如这本书的其中一位作者Bradley Hope在《当今大马》的专访里表示,刘特佐籍着威胁采取法律行动而促使英国出版商畏缩不敢出版这本书,因为英国的法律袒护觉得受到毁谤的一方,而不是自由媒体在社会的角色。有鉴于此,《鲸吞亿万》如今在全世界上架,并在马来西亚、美国和澳洲成为畅销书,就是唯独不能在英国贩售。

要不是2018年5月9日的第十四届大选促使联邦政府历史性的被撤换掉,像《鲸吞亿万》和网站《砂拉越报告》主编凯丽所著的《砂拉越报告:一马公司爆料内幕》都将会在马来西亚被查禁。无论如何,沙菲益是否真的相信《鲸吞亿万》可以让纳吉脱罪,并想要将这本书呈上为纳吉审讯的证据?如果沙菲益真的将这本书呈上为纳吉的一马公司丑闻审讯的证据,那将是非常有趣的。沙菲益不应该无视于纳吉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实际情况下掌握着一马公司所有决策的最终裁决权的事实。

纳吉在法律上是要负责任的,因为一马公司一直都是一家政府公司,而身兼首相和财政部部长的他必须要为一马公司所有的行动负上完全和最终的责任,尽管他并没有涉及在一马公司的日常运作里。纳吉事实上是要负责任的,因为一马公司备忘录及社团条款协议里的第117条文规定,首相必须就一马公司任何的事务,包括公司的投资或任何重组的决定,给予书面核准。那么纳吉怎么可以把责任推卸并宣称他被刘特佐误导,以致于造成数百亿令吉公款的损失呢?

事实上,纳吉的所有部长也必须为着在一马公司丑闻以及把马来西亚转变成一个环球贼狼当道国家上共谋负上责任!内阁在2015年核准了“拯救一马公司蓝图”,但实际上它只是一个“拯救纳吉蓝图”。为何纳吉所有的前部长直到现在还在装懵扮傻,当一马公司丑闻不存在似的;但事实却是有关一马公司丑闻的审判却越来越逼近,就如有关红岩电影公司已经向美国司法部支付6000万美元以在该部门于2015年7月所展开的充公一马公司相关资产的诉讼上和解的报导所显示的?

试问纳吉的所有部长以及马华/巫统/国阵领袖何时才能自证清白,并承认他们在纳吉掌政时在一马公司丑闻上和纳吉共谋,为此背叛了国民的信托而有罪?今年稍后举行的巫统和马华大会是否会针对他们各自的领袖在把国家从纳吉和一马公司丑闻中拯救出来上失败设立特别的辩论环节,并承认马华和巫统在纳吉掌政时期的失败和过错,祈求马来西亚人民和未来世代的宽恕?

马华要开除巫统? 林吉祥: 与事实不符

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于2018年9月24日(星期一)在墨尔本发布的媒体文告:感谢上帝!马华公会要把巫统逐出国阵!马来西亚人一定在高喊着:“感谢上帝!马华公会要把巫统逐出国阵!”昨天在马华公会雪兰莪大会上,马华公会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警告,如果巫统紧贴着伊斯兰党领袖,在第14届全国大选后组成巫统与伊斯兰党的邪恶联盟。以上将是马来西亚人民对这个警告的反应。

只不过廖中莱正面临成为马华公会69年历史上信誉最低的总会长的窘境。当他在最近的无拉港补选批准马华公会与伊斯兰党的邪恶合作,以确保马华公会候选人可以保住他的按柜金,已经进一步摧毁他那十分薄弱的信誉。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最近承认前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所宣称的,巫统国会议员已经签署法定声明,授权扎希寻求和其他政党组织新联盟,包括与伊斯兰党。

当所有51名巫统国会议员签署了该法定声明,以及在两名巫统前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和拿督斯里阿尼法退出巫统之前,廖中莱和马华公会领导层有没有提出反对?如果纯粹为了保住马华公会候选人在无拉港补选的按柜金,廖中莱和马华公会领导层就愿意批准马华公会与伊斯兰党的邪恶联盟,廖中莱和马华公会现任领导层对马来西亚政治还能有什么大作为?

显而易见,廖中莱和马华公会领导层都没有从马华公会在第14届全国大选的惨败中吸取任何教训。马华公会在第13届全国大选被降至7/11政党后,它在第14届全国大选再被降至可耻的1/2政党的地步。还有最近的无拉港补选,马华公会只有在伊斯兰党领导层的支持下,才能保住他的候选人的按柜金。

廖中莱和马华公会领导层何时才能学会,他们可以沉溺在花言巧语之中,提出类似把巫统逐出国阵的愚蠢和空洞威胁的时代,早已过去多时。马华公会要成为有用政治实体的唯一求生出路,是切断和纳吉及巫统领导层之间的纽带,尤其是第14届全国大选之后的巫统领导层,决定采取更极端的倒退措施,回到不负责任和恶毒的种族、宗教、恐惧、仇恨和谎言政治。

即将召开的马华公会代表大会是否会通过决议,通过驳斥备受谴责,被美国司法部长描述为“最糟糕的盗贼统治”的一马公司国际腐败和洗钱丑闻,从与纳吉和巫统切断关系?马华公会代表大会是否会谴责纳吉内阁的所有马华公会部长未能履行他们对马华公会和马来西亚的责任,在一马公司丑闻中协助和教唆纳吉并给马来西亚带来全球盗贼统治的骂名、污名和恶名。

欢迎内阁降低投票年龄 林吉祥吁朝野支持修宪

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于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在澳洲悉尼所发布的媒体文告:我对于我曾经在1970年代在国会所拥护的倡议,即把投票年龄降至18岁,已经被内阁核准而感到满意我对于我曾经在1970年代在国会所拥护的倡议,即把投票年龄降至18岁,已经被内阁核准而感到满意。青年及体育部部长赛沙迪两天前在内阁会议后宣布,内阁已经同意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然而,这还得需要通过修宪才能生效,但修订联邦宪法必须获得下议院的三分二多数票才能通过。所以,我谨此呼吁所有的在野党国会议员支持这样的修宪。当我在进入国会的第一年,即47年前的1971年(国会在1969年大选后就因着5月13日暴乱以及紧急状态而停止运作18个月),我就针对选举改革提出了三项倡议:– 把投票年龄降至18岁;– 推行合格选民自动注册;以及– 强制投票。

自从我在1971年倡议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之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采纳了这些选举改革事项,但马来西亚却似乎在民主、国会以及选举改革上停滞不前。马来西亚如今将要因着2018年5月9日的第十四届大选的历史性结果而推动重大改革,以建立一个新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是当今世上少数的仍然还没有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国家之一。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是东盟国家当中仅有的两个投票年龄仍旧设定在21岁的国家,尽管18岁的男女已经在法律上被视为成年人,可以履行真正的公民权力,比如拥有产业以及受到合约的法定约束。

年届18岁的青年人理应享有投票权,并针对他们的生活如何被管治以及国家如何运行发声,因为社会期望他们负起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比如在发生战争或国家紧急事件时入伍从军,甚至是为国捐躯。泰国、菲律宾、越南、寮国、柬埔寨、缅甸的投票年龄都是18岁,印尼的则是17岁。而自从我在1971年在国会针对这个议题发言后,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国家计有荷兰、美国、芬兰、瑞典、爱尔兰、菲律宾、澳洲、法国、纽西兰、意大利、千里达与多巴哥、丹麦、西班牙、秘鲁、比利时、印度、瑞士、奥地利、爱沙尼亚、香港、列支敦士坦、约旦、巴基斯坦、摩洛哥、乌兹别克斯坦、沙地阿拉伯以及日本。

而当我在1971年在国会发言时,已经把投票权赋予它们18岁国民的国家有英国、土耳其、波兰、加拿大和德国。马来西亚很显然的已经在民主和选举改革的国际趋势上落后了。眼下内阁已经核准把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的修宪倡议,马来西亚务必要赶快脱离诸如新加坡、喀麦隆、黎巴嫩、萨摩亚、所罗门群岛和东加等18岁国民没有投票权的国家的行列。

未把刘特佐列入通缉名单 弗兹应卸下总警长职务

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于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在坎培拉发表的新闻评述:如果弗兹无法符合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把刘特佐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他应该卸下总警长的职务虽然我因为身在澳大利亚首都坎培拉而远离祖国,读到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弗兹以警方无法符合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为藉口,因而无法把一马公司主谋兼马来西亚头号国际通缉犯刘特佐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我深感震惊。

回应有关数个马来西亚人的名字依然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包括前警官西鲁、白领罪犯迈克索赛以及偷车集团首脑“罗宾海”,却不包括刘特佐和他的父亲,弗兹表示国际刑警有自己的作业程序来决定是否公开通缉令上的名字。弗兹说,国际刑警有权决定是否只向有关当局发布这些名字。他说:“把任何个人列入红色通缉令的请求取决于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这需要时间,因为它必须经过由这个国际机构所概述的详细程序。”

“根据相同的作业程序,国际刑警将决定名单上的名字是向公众发布或者仅向有关当局公布。”弗兹应该停止他软弱无力的声明,并且公布刘特佐是否在国际刑警的通缉名单上。如果没有,为什么没有呢。如果他无法符合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把刘特佐列入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他应该卸下总警长的职务。这不仅仅是因为上个月,布城地方法庭对刘特佐和其父亲刘福平发出逮捕令,以便两人都能够被遣返并面临与一马公司有关的洗钱指控。

如今,刘特佐是全世界上最著名的马来西亚人,甚至超越了把马来西亚变成盗贼统治国家的拿督斯里纳吉,或者在93岁时成为世界上最老的首相,致力于拯救马来西亚免于继续走向流氓民主、恶人国家和全球盗贼统治国家轨道的敦马哈迪医生。世界最想要通缉的马来西亚人不在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名单上,这种情况可怕地反映了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能力、效率和专业。导致马来西亚人民和全世界曾认为是坚固、不可动摇和立于不败之地的纳吉政府垮台的一马公司国际腐败和洗钱行为,并非昨天才发生。事实上,美国总检察长杰夫塞申斯所说的“最糟糕的盗贼统治”可以追溯到2009年,即在纳吉成为马来西亚第6任首相的几个月之后。

弗兹应该阅读最近面市的关于一马公司的两本书:克莱尔·鲁卡瑟的《砂拉越报告——一马公司内幕揭秘》和汤姆莱特与布拉利霍普撰写的《亿元鲸鱼——愚弄华尔街、好莱坞和世界的男人》,并告诉马来西亚人民两本书中是否关于一马公司的新资讯供警方调查,或者警方是否早已知道这两本书所揭露的一马公司丑闻的秘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马来西亚警方无法遵守国际刑警的作业程序,将刘特许和其父亲列入国际刑警通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