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任动议如何杀入议会厅 一位部长可创造历史

2015年10月22日,即第13届国会第三期第三次下议院的第四天会议,国会反对党领袖兼峇东埔区国会议员旺阿兹莎,正式针对首相纳吉提呈不信任动议。十四天之后,即11月5日,这项动议正式列入国会下议院议事表,并列为这一次会议的最后一项,即第三十一项议程。哈迪个人法案的命运;3月18日,即第13届国会第三期第一次下议院的第六天会议,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以马江区国会议员身份,提呈个人议员法案,要求国会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以允许伊斯兰法庭在吉兰丹落实伊刑法的刑罚。

哈迪的这项个人议员法案,于4月7日正式列入国会下议院议事表,并同样列为那一次会议的最后一项,即第二十四项议程。两天之后,下议院宣告体会,这项个人议员法案未有机会获得辩论。接着,在第二次下议院会议期间,哈迪这项个人议员法案,于6月17日,第二次列入国会下议院议事表,并再次列入为那次会议的最后一项,即第二十八项议程。隔天,下议院宣布体会,这项个人议员法案再度束之高阁,没有机会获得辩论。中文报以头条刊登;当时,中文报以封面、头条和大篇幅的新闻手法,处理这最后一项议程。这一次中文报是否再以同样的新闻手法,处理着最新的“最后一项议程”?

当时,华社有一种看法,认为哈迪德个人议员法案会成功杀入议会厅,并在朝野互相厮杀一番之后,进行表决。这一次,华社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看法呢?如果是,那说明国会将上演历史性德事件,纳吉的政治生涯或将终结国会殿堂。如果是,11月5日的中文报封面为何没有改版,并祭出类似的封面头条?我这样问,当然不是因为我认同或者不认同有关丹州伊刑法的个人议员法案,也不是因为我认同或者不认同针对纳吉的不信任动议。在这个人人皆有各自立场的面子书时代,具体认识法案比站稳立场更加重要。

“最后议程”的意义;我逐一列出这些“最后一项议程”,首先要说明的是,两者何其相似。人们对这两项“最后议程”——个人议员法案与不信任动议——的认识,取决于人们如何取得资讯——媒体的报导、党团领袖的看法等等——包括人们是否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是否盲目跟随我党领袖的说法。但是,这两项“最后议程”之所以相似,更大程度是取决于马来西亚国会运作的实际状况。一般情况下,不管是有关关丹州伊刑法的个人议员法案或者针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最后一项议程”都不会有机会杀入议会厅。理由如下:第一,简易数学计算说明:这两个议程皆位居议事表末端,在它们之前,国会下议院还有许多议程要处理。位居第三十一项议程,说明在它之前还有三十项议程。第二,这两项议程皆属于非政府事务。一者是非政府法案,一者是非政府动议。

政府事务必须优先;根据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第15(10)条款,国会下议院开会的每一天,议会厅必须优先处理政府事务。所谓“政府事务”,简易言之,就是由内阁部长或者副部长提呈的法案与动议。换句话说,没有官拜内阁的国会议员,所提呈的法案与动议,并非议会厅需要优先处理的事务。举国关注的不信任动议,并非政府事务,要如何杀入议会厅呢?这可以从议会常规与议会的运作窥见一二。

根据国会下议院《议会常规》第15(2)条款,政府事务在议事表的排列,是政府依据本身所需制定,并告知国会下议院秘书。首相署底下有一名部长,职权是掌管国会事务。正是这位部长,传达政府需要,或更贴切一点,是传达首相的需要,以让国会下议院议长于秘书知晓。以为部长可创造历史;2015年7月28日,纳吉改组内阁,并撤换掌管国会的首相署部长,由阿莎丽娜取代此前与下议院议长班迪卡阿敏不咬弦的沙希旦。事实上,阿莎丽娜仅是首相署第十三位正副部长中一位年轻部长。但是,掌管国会事物的职衔,让他在国会走路有风。

这意味,如果纳吉认为本身胜券在握,他可以指示阿莎丽娜,将不信任动议提前优先处理。这个过程,仅需一名内阁部长动议,将不信任动议转为一项“政府事务”。任何内阁部长都可以提呈动议,并说服议长,说明这一项攸关公众利益的重要动议,需要优先处理。只要议长满意,一项位居末端非政府事务,可以透过该名部长的另一项动议,摇身一变成为需要优先处理的“政府事务”。而这个过程,只需要一天的时间。有哪位内阁部长愿意写下历史?

国会史上(不)信任动议

2015年10月,马来西亚下议院的焦点,除了2016年国家财政预算案,就算是将提呈针对首相纳吉的信任动议或不信任动议。以下各项将是各界对全体国会议员的关注焦点:一、纳吉本身会否提呈信任动议?二、其余内阁成员会否对纳吉提呈信任动议?三、国阵后座议员是否个别或集体对纳吉提呈信任或不信任动议?四、非国阵议员是否个别或集体针对纳吉提呈不信任动议?五、一旦上述动议提呈未发生,或在议长室就已被否决,那么,明年度预算案会否首次历史性被否定?

约莫四十年前,第二任首相阿都拉萨(Abdul Razak)病逝伦敦翌日,即1976年1月15日,现任巫统副主席兼国防部长希山慕丁(Hishammuddin Hussein)之父胡先翁(Hussein Onn)仓促接任相位。当年国会开议期间,辩论并接纳了一项对新任首相的动议。这是马来西亚历史上,首次针对首相提成的信任动议当时,并非由胡先翁本人提呈,而是出自国阵上议院旺依布拉欣(Wan Ibrahim Wan Tanjong)。内容精要如下:“议会恭贺非常尊贵的拿督胡先翁,被最高元首委任为马来西亚第三人首相。仅次,议会给与肩负首相的拿督胡先翁全力的支持与合作。”

他是在《议会常规》第13(1)、第25,以及第26条款下,成功呈上国会,并在四名医院缺席、二十名议员参与辩论后获得通过。1973年8月2日,时任副首相的伊斯迈(Ismail Abdul Rahman)心脏病发猝逝。其传记作者黄基明(Ooi Kee Beng)在著作《淡泊官场:伊斯迈医生和他的时代》(The Reluctant Politician:Tun Dr Ismail and His Time)透露。随着伊斯迈病逝,时任首相阿都拉萨委任胡先翁为副首相,不过此举让世界感到惊讶。当时,马华公会正向阿都拉萨争取委任总会长陈修信为第二副首相。胡氏受委为副首相后,陈大感不解,质问道:那我呢?隔年,却基于健康理由,辞去马华总会长及内阁财政部长职。至今,马华不知未能一尝副首相的荣耀,就连财长这个关键内阁职位,也丢失了。

岂料伊斯迈病逝不到两年半,阿都拉萨也跟随着离世。胡先翁当时匆促接任首相,又兼任财政部长、国防部长与公共机构协调部长(Menteri Penyelarasan Perbadanan Awam),寻求透过国会巩固执政的正当性,乃是明智之举。一人兼任内阁四职的胡先翁有多重视这项动议,可以从动议提呈人旺伊布欣的背景窥见一二。旺氏是16世纪以来彭亨苏丹朝代显赫的宫廷大臣家族后代。从本土政治文化谱系爬梳,在当时马来(西)亚国会仅有十七年历史,由一位与王室渊源关系密切的贵族代表,在国会提呈信任动议,显见胡先翁对细节部分之处理,就是有一定要求的。就个人有限的本土阅读经验而言,历任马来西亚首相当中,胡先翁的历史地位最不受重视,学术界和舆论对其执政时期的政治事迹讨论也不多,也许如此,如果不是今天纳吉面临信任危机,这段1976年的议会掌故,自然不会引起人们关注。

三十二年之后,国人还沉浸在政治海啸那一年,马来西亚首位女性国会反对党领袖旺阿兹莎(Wan Azizah Wan Ismail),连同另外十四名民联议员,对时任首相阿杜拉巴达威(Abdullah Ahamad Badawi)提成一项不信任动议。主要内容如下:“我们对于首相拿督斯里阿杜拉巴达威投下不信任票动议,是因为他和其内阁部长在处理国家行政任务,让人民对政府的廉正没有信心。”惟这项动议没有机会进入议会厅,在议长室阶段已遭否决。这一次纳吉面临信任危机,国会下议院议长班迪卡(Pandikar Amin Mulia)宣称,马来西亚国会《议会常规》并未规定,国会议员可以针对首相,提呈不信任动议。回溯历史上国会曾经发生的攻防事迹,班迪卡的言论,是可以争论的。

政治责任如何实现:国阵后座议员的角色

两天一夜的净选盟集会4(Bersih 4)落幕后,人们心中自然如此疑问:几十万人上街,几千万人睡街过后,身陷贪污丑闻的纳吉会下台吗?我之前几场讲座上说过,纳吉应该下台。问题在于如何下台,几时下台。更关键的问题是:谁促成纳吉的下台?

促成纳吉下台:三种可能;首先,是那几本身促成自己下台。情况两种:如果尊重议会民主精神,那么国阵将从政党专制走向独裁专制。现代独裁者不只进行大逮捕,也会软硬兼施,四处筑起独裁共犯的铁丝网。马哈迪时代这样做。可以维持几届选举。那是石油贡献占联邦政府收入高收入40%的年代,掠夺型政权(predatory regime)正在形成,国家资源的掠夺成为马来西亚族的一道霸权景观。经济发展压倒一切,打压政敌和异议是必要之恶,社会普遍上选择成为霸权共犯。

纳吉时代若那么做,我大胆估计,大概只能撑到下一届选举。如今石油贡献占联邦政府收入已降至20%,网络和社交媒体让资讯快速流传,石油等天然资源价格下挫、马币贬值、股市和债市充满变数之际,掠夺型政权正濒临或面临资源有限但掠夺无限,这等辩论正式冲突、解体并重整的局面。民主政改和经济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并不悖,社会普遍上拒绝赋予公权行使打压异议的正当性。

第二,政治集团促成纳吉下台。许多人在2015年7月28日纳吉重组内阁后。认为马哈迪集团后续乏力。我认为这点还有待观察。在当前政经局势之下,马哈迪攻势不会就此停顿。各方政治集团之间的合纵和连横,将成为政局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在安华入狱、民联被埋葬后,朝野在战略与战术皆有异动。安华入狱,纳吉已成为过街老鼠,新希望运动(或日国家诚信党,Parti Amanah Negara)仍是纸老虎,马来领导真空未来变化如何,亟待观察。

第三,国会后座议员促成纳吉下台。马来西亚史上首次出现一位丑闻缠身的首相,重组内阁期间不但破环公权力机构有效运作,也破坏议会民主精神与制度的正常运作。纳吉政权的辩护士以集体负责为由,而做出捍卫首相重组内阁之举。这个理由只点出了集体负责三大内涵的其中一项。其余两项,不只避而不谈,并且当“一马弊案”、“海角七亿”丑闻传开后,在重组内阁过程中,蓄意破坏、颠倒议会民主常态,以保纳吉政权苟延残喘。

内阁集体负责:三大内涵;议会民主精神底下,集体负责俱备三大内涵。一是人民透过选举选出国会议员。掌握国会多数议席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执政党。推出首相人选,再由首相有权委任及重组内阁,阁员必须集体负责,执行政府决策。

马来西亚是内阁制,首相并非由人民直选,而是选后在国会产生。因此,首相与其内阁必须集体对国会负责。内阁集体象征行政权。相应的,所有在朝的后座议员,与所有在野国会议员和所谓的“独立议员”,集体象征立法权。这也是为何国阵后座议员理事会(BNBBC,BN Backbenchers Council )惯用的马来名称——Kelab Penyongkong Barisan National(国阵支持者俱乐部)是个失焦的词汇。身在内阁的国阵议员集体象征行政权,但内阁以外的国阵后座议员不该自我矮化为“国阵支持者俱乐部”,无视本身乃集体象征立法权的一部分。

国会改革与议会常规

2015年3月13日,国会下议院议长班迪卡(Pandikar Amin Mulia)在Al-Bukhary基金会办公室与前首相马哈迪讨论国会大事时,对后者表示他对前国会运作感到心灰意冷,想要辞职。之后,马哈迪把两人私下的谈话公开,对媒体表示班迪卡心萌去意。班迪卡开始时否认,后来承认,并透露他于3月19日,在国会将辞职信交给首相兼国会下议院领袖(Leader of the House)纳吉,但后者拒绝接受他的辞职。没错,根据《议会常规》第4A(2)条款,国会下议院领袖并非议长,而是指政府首领。

接着,国阵后座议员理事会主席沙里尔(Shahrir Abdul Samad)一语惊人,直指议长办公室没有私人厕所,或许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当然,班迪卡否认这个说法,并强调辞职行动遭到拒绝之后,他紧接对着纳吉说明,本身将改革当前国会运作体系。四项改革建议;根据报导,班迪卡在5月27日召开的第一次议会改革”会议上,提出四项改革建议,包括恢复《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1992年废除)、设定新的部长、成立第二议事厅(Second Chamber),以及增设小众委员会。5月28日,《星洲日报》引述消息指出,班迪卡表示,“如果明年无法落实议会改革,他准备辞去议长一职。”

今年内,议长两次对行政权“以辞职表心志”。第二次是在潘俭伟欲与一马公司首席执行员阿鲁(Arul Kanda Kandasamy)展开辩论一事中,班迪卡坚持表示,若潘俭伟在没有辞去“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委员职位的情况下与阿鲁辩论,而代表行政的内阁部长又认同此举,作为代表立法权的议长,他只好辞职。11月25日,《星洲日报》的独家报道引述消息指出,长官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Azalina Othman Said)近日内把“议会改革”的建议带上内阁,一旦获得内阁批准,预料于12月3日提呈国会。

该报道也指出,议会在辞职风波时所提的四项建议的第一项,即恢复于1992年废除的《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最终不被接纳。如果报导属实,班迪卡推动的四大议会改革项目,还未经过内阁的批准,已经去掉其一。在此笔者为读者补充一些资料,把这些不完整的片段一缝补。首先,媒体报导中议长召开有关议会改革的“会议”,应该是指“国会议会常规委员”(Standing Orders Committee)召开的会议。就像国会公账目委员会一样,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也会是国会下议院底下的一个常设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目前国会下议院设有五个常设委员会。顾名思义,国会下议院底下的“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会”,是负责一切与国会下议院的《议会常规》(standing committee)相关的事宜,其成员包括一名委员会主席与六名委员。议长是当然主席,六名委员包括副议长、内阁部长与朝野议员。在野议员是人民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N.Surendran)与民主行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M.Kulasegaran)。至于媒体报导中即将提呈上国会,有关议会改革的“建议”,应该是指一般国会常设委员会与特别遴选委员会(Special Select Comimttee)提成上国会议事厅的委员会报告。

五个遴选委员会; 西敏寺议会底下,小众委员会分为两大类,即常设委员会和特别遴选委员会。但是,马来西亚国会的《议会常规》,并没有使用常设委员会这项概念,而是把《议会常规》规定的五个小众委员会称为“遴选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把其余的小众委员会成为“特别遴选委员会”。以下是《议会常规》第81(1)条款的相关规定:“除了国会提名委员会、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会、国会医院委员会、国会特权委员会,其余的遴选委员会皆称为“特别委员会。”

“A Select Committee other than the Committee of Selection,the Public Accounts Committee,the Standing Orders Committee,the House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Privileges shall known as a Special Select Committee.”

议会改革往往涉及《议会常规》的修订,而《议会常规》的修订,必须经由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会提呈委员会报告至国会议事厅。任何民间组织或者个人,想要具体针对对《议会常规》的修订,提出议会改革的建议,都可以经过相关议员把改革项目带入国会议会常规委员会。只是首先必须做好《议会常规》的功课。如今阿莎丽娜把相关“委员会报告”带上阁内讨论,一旦再去掉重要的部分,届时提呈至国会议事厅的最终版本,重点改革项目可能所剩无几。但愿,班迪卡的议会遗产,可以涵盖全部重要的议会改革项目。本文旨在抛砖引玉。一旦有关马来西亚国会的议会改革报告提呈至国会议会厅,希望大家经过做好功课,细细审视具体的议会改革项目。

代序:第14届大选的保守主义色彩

1977年6月1日,国民阵线(简称“国阵”)正式成立。执政党联盟从马来西亚独立初期巫统、马华公会和国大党组成的三党联盟,扩大至1970年代十一个成员党的国阵。虽然联盟(Perikatan)是国阵的前身,但是马华公会在联盟时代与巫统“平起平坐的关系”,到了国阵时代迅速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巫统主导的一党霸权体系。在马来西亚半岛,巫统得以迅速确立其政治霸主地位,1969年513事件是个重要的历史背景。巫统精英借助513事件,落实几项改变日后国家政治的社会面貌的核心动作。扩大法律煽动内容;巫统派系精英架空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的权利,最终逼使东姑“退位让贤”。伴随着巫统政治权利权力转移的,还包括了新经济政策的出台。此后,国立大学收生和商业执照受制于固打制。

513事发两天,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冻结国会的运作,改以“国家行动理事会”(MAGERAN)操作国事。紧接着,阿都拉萨借助紧急状态赋予国家行动理事会的权力,扩大《1948年煽动法令》第3条文底下的煽动倾向和范畴。此后,任何行动、演讲、言论或出版物,只要具有煽动倾向,就是“煽动”。而所谓煽动倾向,则在紧急状态赋予的权力增加两点:一、煽动倾向包括导致马来西亚各族群之间,或各阶级之间,产生厌恶和故意的倾向;二、煽动倾向包括《联邦宪法》第三章或第152、153或181条款所确立或保障的任何事宜、权力、地位、职务、特权、主权或专有权限的倾向。换句话说,即是含有质疑《联邦宪法》中公民权、马来文作为官方语文、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和马来统治者地位的煽动倾向,都属于煽动。二在野党的基本盘;1960年跨入1970年代,马来西亚社会弥漫着不满和不安。马来社群不满华裔社群领先经济领域,还想平行主导政治场域;而华裔社群对潜在暴力因素深感不安。

三党联盟扩大变成国阵,也是马来西亚正式成立之后,巫统收编半岛和东马各政党,包括当时在野党的民政党和伊斯兰党。伊党于1974年加入国阵。短短三年之后,国阵于1977年11月8日颁发吉兰丹进入紧急状态,并在同一年的12月13日,将伊党驱逐出去。伊党退出国阵之后,与民主行动党分别在各自的政党基本盘与国阵分庭抗礼。大选时不投国阵的选民当中,马来人以伊党为主要政治认同的在野党,华人则以行动党为主要政治认同的在野党。308后两极化发展;从1970年代一直到2008年全国大选之前,华社的不安,对内是一种政权不稳定可能引发暴力事件的不安,但同时外显于华社对马会公会、民政党和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简称“人民党”)在国阵内部没有作为的政治情绪。这股政治力量情绪导致在野党的行动党在2008年以前的大选,凭着其与国阵成员党,特别是与马华公会日常对峙中,得以在华裔选民占多数的选区存活下来,并且在国阵趋弱之际取得不俗的成绩,赢得一定数量的议席。

同一时候,另一在野党的伊党,与巫统形成朝野对峙的局面,也促成伊斯兰化的进程屡屡徘徊温和保守势力和激进保守势力之间。这股保守思潮混杂马来民族主义与伊斯兰主义,并在巫统这个联邦大政权和伊党这个州级小政权的政治对峙中,以及国际伊斯兰氛围的笼罩下,随着国内市政局需要不断自我修正,甚至各自表述。2007年之前,如果说伊党和巫统的对峙加速伊斯兰主义的发展,那么,行动党和马华等国阵成员党的对峙巩固并致使族群中心主义在华社的发酵。保守主义占据优势;2008年大选,政治海啸席卷之下,国阵在半岛的巫裔票跌了5%,华裔票跌了30%,印裔票跌了49%。半岛三大族群整体的跌势,导致国阵第一次失去三分之二的国会优势。往后几年,马来社群回过神来之后,自1979年代以来,第一次感受就到巫统掌控的联邦政权可能发生更替,这已非仅仅学术论文,并为之感到焦躁不安。

马来社群的保守性,加上巫统政权代表马来人政权,笼罩马来伊斯兰族群的不安,进一步在朝野对峙的局面中发酵。到了2013年大选,国阵的华裔票在跌20%,但是巫裔票回流了5%,而在兴权会(Hindraf)2007年大机会冲击下的华裔社群,也会流10%。
2013年的回流,一方面象征个别族群的不安和躁动,另一方面也说明保守主义对于既定执政集团的优势,再大小政权的操作下,再次占据主流政治的对峙氛围。今年7月,希望联盟领导层架构出炉,并承诺“百日新政”。当时,政治学者潘永强表示,在此在野党结盟,格局之大,乃前所未有,但政纲保守,却恐是史上只最。巫统打造保守观念;2013年大选之后,马来西亚政治氛围颇多诡异之处。民联时代在野党联盟体现的是进步性,希盟时代在野党联盟则体现出保守性。与此同时,过去居于保守位置的执政党联盟国阵,今天在巫统的族基政治频频结合宗教政治的脉络下,则表现为极端保守的倾向。

这几年,整个社会笼罩在一股强大的保守主义的回流氛围中。作为执政马来(西)亚长达六十年的国阵(以及1970年代之前的联盟),国阵的保守性是根植于巫统的保守主义。巫统保守主义的基本态度,可以用这样一句话加以概括:存在即是合理。巫统执政六十年,对于巫统、建国史与马来人在这片土地的主人地位,从各个层面推广意识形态的大小工程,并深深根植于马来社群心理。历史上马华也曾积极在巫统的史观。但是,513事件以后的发展,导致巫统建构的马来人史观逐渐淹没没其余非马来人非土著的史观,并长期占据政治和教育体系的正统。这就是巫统马来社群赖以建立的“巫统的存在即使合理的,也是不是被取代的”。巫统的保守主义是以意识形态的上层建构,以横向和纵向错综复杂的方向,透过国家机器、当宣传机器、执政资源的利用,全方位渗透巫统基层和马来社群,而且其影响范围广泛,从媒体和教育到政治体制的运作,涵盖整体社会的心里建构。

很多时候,意识形态是人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对其产生作用。但是,意识形态一方面是隐形的,另一方面又需要实际的操作以便产生预期的政治作用。联邦政权虽然占据执政优势,但是,其意识形态的在地操作也并非顺畅无阻。巫统的保守思维,可以渗透一般马来社群,却在穿透根植于传统伊斯兰政党的特定马来群体,屡屡遭到修正,以更符合传统伊斯兰政治的保守面目示人。保守倾向因时制宜;看回历史,巫统为主的联盟,愿意在独立的事态发展中接受英殖民宗主国的要求。这个民族主义的张力背后,隐含亲英马来贵族精英的保守倾向,与当时左翼力量的激进形成强烈对比。这一路走来,巫统的保守倾向并非一直都是轮廓清楚的,并且基于具体情境需要的考量,是因时制宜。走出马来社群巫统的保守思维,更是屡屡遭到非马来群体的挑战和辩驳,以致在国阵的层次,巫统的保守内涵将经过一番修饰,以符合非马来群体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体现在为国阵精神护航的所谓中庸、开明。

2008年之前,为何巫统主导的假中庸、伪开明得以占据中间呢?潘永强在第11期《当代评论》发表的《六十年来的政党体系》一文中提出以下看法:“民主行动党和伊斯兰党是历史悠久的在野党,是马来西亚政党体系中重要的政治力量,但他们在政治光谱上都居于两个极端。行动党的群众基础以华人和印度人为主,主张世俗政体,伊斯兰党的基本支持者以马来人穆斯林为主,声称欲建立伊斯兰国家,由于两个反对党的意识形态距离过大,他们在光谱上就分别位居国阵的左右两边,导致本属霸权性政党的巫统,反而占据中间位置而成为体系中温和的成员。巫统/国阵由于成功地占有中中间位置,在多元社会里竟成为中间选民最可以接受的最大公约数,这也是长期执政的其中重要因素。”保守标签游移变动;事实上,华社在生活世界体现的也是一种保守主义倾向。只是华社和马来社会的保守性,基于个别的社群政治观、历史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有所差异,根植于不同的族群文化社会心理,因此其保守主义的内涵显得互为矛盾。

有时候,在一些具体的争议中,更显现为两条平行线,时而互相排斥,时而摩擦。进一步审视,马来西亚社群和政治的关联性异常复杂。保守主义的标签,是相对而且变动的。比如,政治上务实的巫统,在经济上务实的华社眼中,是保守甚至极端保守的。但是,在伊斯兰党眼中,巫统又是不够保守,不够传统,甚至党内具有自由派元素,是传统伊斯兰政治所不能兼容的。事实上,保守,务实,进步等词汇,在政治场域的过度使用中,不但变成陈腔滥调,也变得褒贬形象化与刻板化。今天马来人不会轻易质疑对于行动党的种种指责和给定成见,以及华人不会轻易质疑对于伊党的种种指责和给定成见,某种程度也是这种刻板化的政治叙述和党派操作的结果。一般而言,掌权者作为既得利益者,倾向肯定即有秩序。作为政权,巫统的生存,有赖于巩固保守主义的内涵,其中关键在于政治认同和身份认同的建构。不但忠于君国,也要忠于本身族群、执政者、宗教、语文和文化传统。当然,在资本主义构筑下的生活体系中,这些政治认同的内容还有赖于党国资本主义的运作,方能加以巩固,进一步形成以巫统为核心的领导权。

国会为巩固秩序服务;马来西亚实施的是君主立宪制的议会民主。除了终于君国,执政集团建构的另一个层面,即是政治面,是将政治认同外延至议会的运作,进一步确立国会三分之二多数议席作为政府运作顺畅的指导思想,以此主导认同的国民在历届大选中,以确保国会三分之二多数议席作为投票的考量前提。这是执政集团的忠于党国的意识形态的建构。巫统的保守主义内涵,将国会三分之二多数议席确立为巩固政治秩序,确保政府运作顺畅,以及党国政策有效落实的政治认同的群体体现其爱国、爱我民族、爱党的取向。这一层又一层的构筑和实际操作,又可以在政局面对不同的权宜考量时进行调整,以致巫统的开朗,走中间路线等非保守主义的中庸温和形象,也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发挥政治作用。而骨子里的保守主义则短暂进入沉睡状态。马来政治三分天下;今天所谓的马来政治的分化,在希望联盟的部分,正是源自巫统内部严重分裂的发展态势。国阵自1970年代成立以来,除了第一次的严重分裂是涉及马哈迪本人和东姑拉沙里,接下去的分裂虽然涉及马哈迪和安华,更重要的是涉及安华对马哈迪主义的解构行动。

烈火莫熄运动正是在这样的脉络下开展,并在1999年大选取得局部功效,接着在2004年大选面对挫败,一直到2008年大选才算是取得大幅度的胜利。2008年大选之后的马来政治三分天下,在巫统的党国机器操作下,变成“投选中央在野联盟会让马来人失去主权”的谬论。尽管民联年代的伊党和公正党分别是马来人领导的伊斯兰政党和多元族群政党,而希盟年代的诚信党和土著团结党也是马来人领导的政党,但是,这种谬论却能持续地在特定马来群体发酵。马哈迪主义是巫统保守主义的一种示范,阿都拉尝试祛除马哈迪主义,但成效不彰,只是沦为半调子的搞作,不但无法动摇根深蒂固的马哈迪主义政权,更被马哈迪逼宫,并在马哈迪和安华从内外夹攻的情况下败出掌握首相大权的权力舞台。

到了纳吉时代,马哈迪对纳吉的逼宫不但失效,更面对纳吉展示的青出于蓝的马哈迪主义统治手段的反击,导致马哈迪放弃从内部逼宫,转而组党与原有在野党结盟,企图从外部展开大反攻。种族牌加入宗教因素;马哈迪另组新党,在希盟的架构下进行布城攻略,除了面对国阵,特别是巫统的反攻,也在彼此政策对峙的过程,对马哈迪主义展开自我的结构。这种自我结构某种程度也化解巫统官用的种族牌,以致纳吉年代的巫统在种族主义的操作中,大量加入宗教元素。种族和宗教的交叉使用,体现的仍是不同面貌的保守主义。第14届大选,某种程度正是不同色彩的政治保守派之间的博弈和厮杀。